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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乱敲钟 (2/2)

文/金吾不禁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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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的猎犬》这部充满了惊悚元素的小说了。

伊拉斯谟的思想不仅影响了马丁路德,还影响了拉伯雷。

他在父亲的庄园里度过了自由自在而快乐幸福的童年,后来就跟所有的男孩一样,被送到了修道院里去上学。

修士的生活刻板乏味,充满了清规戒律的束缚,他早就腻歪了,后来开始学习希腊文,通过希腊文了解希腊和罗马的古代文化。

在希腊神话里,创世的是泰坦,而非上帝,当时修道院反对学习古代文化,认为学习希腊文是追求异端学说,所以修道院搜走了拉伯雷的所有书籍,拉伯雷愤怒之下换了一个修道院。

在新修道院里,他幸运地遇上一个也喜欢古代文化的主持人,加上他们又是老相识,拉伯雷终于可以自由地研究古代文化了。后来,拉伯雷跟随大主教出使罗马,游览文艺复兴运动的发祥地意大利,访问了许多名人和古迹,学习了宗教、哲学、数学、音韵、法律、考古、天文等许多知识,终于成了一个博学的人。

36岁时拉伯雷进大学攻读医学,但他用了仅仅两个月的时间,就获得了学士学位,当上了医师。

在此期间他以那西埃的出版后,受到了城市资产阶级和社会下层人民的热烈欢迎。

第一部《高康大故事》以庞大固埃之父高康大作为小说主人公。高康大的母亲怀孕长达十一个月之久,临盆那天,她吃了太多的牛肠,敷了一种收敛剂,不料药性太猛,结果把包衣给弄破了,孩子钻进大动脉通过横膈膜和肩膀,从左耳朵里钻了出来。他一落地,不像别的婴孩呱呱啼哭,而是大声叫嚷:“喝呀!喝呀!喝呀!”

高康大是个不折不扣的“巨婴”,他一天要吃一万七千多头奶牛的奶,不到两岁就长了一个十八层的下巴,全身上下珠光宝气,光一件锦袍就得用上近万码丝绒。从三岁到五岁,他的生活就是喝、吃、睡;吃、睡、喝;睡、喝、吃。

高康大的父亲大肚量先后请来多位老师教高康大,但是他却越学越呆头笨脑。失魂落魄,口嚅舌钝。最后大肚量不得不决定让高康大远赴巴黎就学。在巴黎他大受欢迎,大家紧紧跟随他。逼得他只好上圣母堂钟楼暂避,摘取圣母堂的大钟当马铃铛,引起了全城骚动。

清真寺有宣礼塔,教区的钟楼则是教区的群体象征,那口钟楼上的钟不仅可以用来预警,还能号召集会。

休息的时候要敲钟、干活的时候要敲钟、祈祷、议事、举行洗礼和葬礼的时候也要敲钟,有雷击或者有强盗来了,钟声是乱敲的,一直到18世纪这个传统才被废止,当时有个波旁的总督,正在和私盐贩子的武装战斗,那口钟却一直不停得响,等总督打完了仗他就命人把那口钟拆下来,然后让刽子手用鞭子抽那口背信弃义的钟,结果抽一下那口钟就响一次,“duangduangduang”得响个不停。

当波莫娜和西弗勒斯跟着牧师穿行在这个深山中的修道院时,修道院的钟也在不断得响。

一路上遇到的修士都直勾勾得看着她。

她身上有带兜帽的斗篷,不过她不打算穿它。

她挽着西弗勒斯的胳膊,光明正大得在这个女人禁止踏足得地方横行。

“看什么看,没见过女人么!”她冲着那些修士刁蛮得说道。

修士们个个吓得魂飞魄散,胸口画十字祈求保佑,就差学东方的巫师一样大喝,“这是何方来的妖孽”了。

“我们到这个地方来干什么?”西弗勒斯问牧师。

“来见一个人。”牧师头也不回得说道。

“他是谁?”

“一个退休的神甫。”牧师很平静得说道,语气带着一丝怅然。

两个巫师对视了一眼,没有说什么。

等他们走后,中庭里的修士们继续刚才在做的事,他们看起来,很像是一群在散步的精神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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