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看书网 » 言情小说 » 百破龙吟最新章节列表 » 第一章 永华仙门第二节一定要变强 (1/1)

第一章 永华仙门第二节一定要变强 (1/1)

文/袍哥
百破龙吟 | 本章字数:390.82万字 | | 百破龙吟txt下载 | 百破龙吟手机阅读

说到这个林浩,也可以用天才来形容,自从开始学习武学,一听说在身上捆绑石头可以提升力量,他就每天背着石头走、跑、跳。听说不停的撞击可以强化骨骼,他就不停的用手、头、脚击打树木,石头等等。最后听说与人切磋可以提高技巧,又再张永的表扬下,就找到了哪个叫陈云的倒霉蛋,一缠就是一年。

七星门所在地是一个叫督天卫的地方,这里是天朝帝国都城以南的一个偏远小城,总人口就百来万,由于地理位置非常不好,也没什么象样的大门派。七星门在这里却是一家独大,但是又是在一级门派永华仙门的势力范围,独大又大不起来,每年还得给永华仙门上供,乞求他们的庇佑。

这里往南有一座大城也是天朝帝国最南的大城御兽城,外面就是茫茫林海,妖兽的聚集地,每过十年八载,就有一次小兽潮,百年就会有一次大兽潮。所以它是个重城,抵御兽潮的最前沿。永华仙门就坐落在御兽城以东百里的一座大山中。

大型兽潮来的时候,光靠凡人和永华仙门里的人根本就挡不住的,其他门派的人也会来帮助御兽城抵御兽潮。

这里还有一个最重要的修炼来源,就是无穷的森林里多不胜数的材料和药草,但是,你要有强大的实力,这些东西才能成为你的资源,没有实力就只能做梦了,森林里的妖兽可不是吃白饭的。

一开始林浩似乎是带着一点点不甘心的与陈云较量,但是在伤的最重的那次后,他的心态开始了变化,要变强,变的非常强。

哪天他被陈云用法术打的不醒人世,还是张永把他带回家的。哪次确实非常严重,他的胸口都被打烂了,心脏都可以看到了,但是奇怪的事情发生了。明明那水箭已经穿透了他的心脏,为什么心脏没有停止跳动,张永也比较纳闷。原来在他心脏周围,有一道强大的血气防御,围绕着他的心脏在旋转着,所有外来的攻击都被那到防御给弹开了,由于旋转的太快,水箭被带到了后背的位置才被弹了出去,造成的结果就是,胸口被击穿了。可是人还活着。

张永也是明白人,看到这样的结果,他知道这个林浩身世绝对不一般,能有护身血气的凡人,身世能一般吗?他不分黑夜和白天的守侯在林浩身边,全部的收藏都拿出来换给林浩治疗的药物了。陈云也是,虽然他讨厌林浩整天纠缠着他,可是对他的人却不讨厌,毕竟两个人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对自己打伤林浩他也非常愧疚,也把自己的一些收藏拿了出来换药给林浩。

林浩的身体恢复的非常快,第四天就全好了,而且一点儿伤疤都没留下,张永和陈云都直称奇迹。陈云看道林浩好了后,就回七星门了,可是当他刚刚跨进大门,后退跟上的林浩就又来了,还是老样子要求与他打一架,搞的陈云都有点想要输他一回,让他好放过自己。可是林浩却死命的和他打,根本就不知道陈云一直在放水,结果把陈云搞毛了,又把他给打了一顿。

其实,林浩在昏迷的那几天中,脑子里一直有人在对他说话:“你要记住,你身负血海深仇,一定要变强,一定要变强,破庙…”

“常叔,常叔,常叔你不要离开我。”林浩突然从床上坐起来,一段尘封两三年的记忆又回来了,那是一段非常黑暗的时间。

这次陈云突然的下重手,让林浩在生死之间徘徊,失去的记忆再一次的涌现在眼前。

林浩口中的常叔,叫常富顺,是琳姬的一个仆从,在龙顶天的教导下成为后天级别的人物,在凡人国度里也算的上一个数一数二的大高手了。

从自己能记事起,似乎每过几天他们就的换一个地方,根本就没有固定的落脚处,而且经常被常叔隐藏在一个地方后自己出去,有的时候一两天都不回来。一回来经常都是带着伤痛回来的。

两三年前,一伙人把他们包围起来,常叔拼命保护他逃来出来,可是常叔被暗器所伤,腋下流出的血都是黑色的。常叔把他带到一个破旧的房屋里,里面有七八个乞丐,就在这个时候,常叔对自己说了一句“来生在见吧!”自己就失去了意识。

后来自己醒过来的时候,就在乞丐堆里了,以前的事情完全的都不记得了,而这个乞丐堆里少了一个人,那个人叫林浩,大家为了方便把自己叫着林浩。其实自己的名字叫龙浩。

当他记起自己叫龙浩的时候,常叔经常对自己说的话又一点点的出现在脑子里,“你要记住,你身负血海深仇,一定要变强,一定要变强。记住这间破观,如果哪天我不在了,你可以到那道士泥像下寻找我留下的东西。但是你必须根据我交给你的功法修炼到先天境界才能来。记住了吗?”

“以后你也不要在外人面前提你自己叫龙浩,记住,在没有绝对实力以前,不要暴露自己的武学。你的敌人太强大。知道吗?”

……

林浩的老子里不听的闪现常叔说过的话,他心中道:“常叔,我回好好记住你的话的,在我没有绝对实力前,这世上就不会有龙浩这个人存在。还有哪个脸上有个大黑疤的人,我一顶要杀了他为你报仇的,常叔你在天上看着我吧!”

(快捷键 ←) 上一章:第一章 永华仙门第一节一头犟驴章节列表(快捷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