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看书网 » 都市小说 » 霸王,请跟小弟走一趟最新章节列表 » 第143章王福出面 (1/2)

第143章王福出面 (1/2)

文/旧梦寻花

“你是何人?”

林火明显感觉到梅县令的手哆嗦了一下,看来他也被老鸨出色的外型给惊艳到了。

“回大人,奴家就是那望春楼的老鸨,这几人今日无端打伤客人以及伙计,还把店里砸得乱七八糟,奴家恳请大老爷做主,尤其是这个小子,简直欺人太甚。”

老鸨跪在地上开始伸冤,痛斥林火他们的恶行,末了指着胡乐咬牙切齿地说道,可见在她心里这个专朝她心口扎刀子的小子可恶程度已经远超首犯林火了。

“二爷,您快出来吧,这地方条件简陋,让您受苦了。”

梅县令丝毫没有理会老鸨的申诉,弓着腰把林火从牢房里扶了出来。

“大人,奴家...”

老鸨还想再多说两句,哪知梅县令扭过头瞪了她一眼,低喝一声“闭嘴”,硬生生把她嘴里的话给怼回到肚子里去了。

“二爷,都怪卑职疏忽,让您受委屈了。”

等林火出来后,梅县令点头哈腰地开始请罪,看得老鸨一愣一愣的。

“梅大人,你这速度可真是够快的,我这腿都快跑折了也没追上你。”

王福这才赶了过来,不咸不淡地对梅县令说了一句话,然后转身向林火请安。

“我这也是担心咱二爷嘛。”

梅县令呵呵笑着说道,一个咱字立马把关系拉近了不少。

“王福,你的脸怎么了?”

林火看到王福紫中透黑的眼眶,吓了一跳,还以为他被人揍了呢。

王福呆呆地看着林火,心想二爷难道是要打算赖账?

“二爷,恕小的来迟了,这就送您回府。”

不管林火是真傻还是装傻,王福也不敢跟他当面对质,直接转移了话题,催促林火赶紧回家。

“是啊二爷,这么晚了,您还是早点回府歇息。”

梅县令也在一旁讨好的说道。

本来林火心里还是惴惴不安的,担心明天上了堂该怎么办,自己遭罪事小,可要是给项羽惹了麻烦就不好了。

没想到所有的烦恼都随着王福的出现解决了,他心里不禁一阵庆幸。

本以为事情到此结束,一行人正准备往出走,这时候望春楼的老鸨突然不干了,从地上爬起来跑到他们面前,张开双臂拦住了去路:

“大人,这事还没处理,您就这么放他走了?”

梅县令理所当然地点点头:

“对啊,不走难道还要在这过夜不成?你要是喜欢这里,随便挑一间进去住。”

“可是大人,他们几个今日打伤了店里的客人和伙计,还把桌椅都砸了,您就这么放他们走,未免有失公允吧。”

老鸨仍就是一副一夫当关的架势。

要是没事,她也没这个胆量跟县令这样说话,在风月场所混迹了半辈子,起码的识人之术还是懂一些的。

虽然不知道林火的具体身份,可光看县令对他那副卑躬屈膝的样子也该猜到他的身份不一般。

老鸨自知是惹不起这等人物的,可没办法,店里被闹得一团糟,她总得给老板一个交代,否则这饭碗可就保不住了。

“你回去跟你老板商量一下,需要赔多少钱,统计个数目出来,明日到大将军府来找我拿钱。”

王福冷冷地说了一句,随后一把推开老鸨,护着林火往出走。

梅县令瞪了老鸨一眼,赶紧跟了上去。

直到把林火他们一行人送出县衙,梅县令也没忘了说一句“替我给大将军带个好。”

目送马车离去,梅县令这才长长地出了口气,暗骂巡城司的那帮士兵不是东西,抓人就抓人,干嘛送到县衙来,要是真让林火在县衙的大牢里呆一晚上,他都不知道日后见了大将军该怎么解释。

骂完了巡城司,又开始埋怨手下的那两个狱卒不长眼,连牢里关进来什么人都不知道,差点连累了他。

站在县衙门口抱怨了一通后,梅县令正打算回去睡觉,一回头就看到了跟在自己身后的老鸨,这夜深人静的,吓得他差点没跪下。

“你还在这干吗?真打算去牢房里过夜了?”

梅县令训了老鸨一句,背着手就往里走。

谁知道老鸨竟然还是个黏人的主,一身肥膘甩得“噼啪”乱响,追到前头又拦住了梅县令的去路。

“大人,今天这事您总得给奴家个说法,要不然我回去怎么跟老板交代呀。”

老鸨大概是看出了梅县令好欺负,干脆一屁股坐在地上开始撒泼了。

“王管家不是说了吗,让你明天去拿钱,你赖着我干什么?”

梅县令本来是想发火的,可又觉得跟这种姿色的女人扯皮有失自己的身份,干脆绕道而行。

“我真能拿着钱?”

老鸨还有点不信。

“只要你敢去,肯定能拿着钱,不过最好还是跟你老板商量一下,那里可是大将军府,这钱你们拿到手里能不能花出去可就另说了。”

梅县令背着手,声音越来越小,显然是已经走远了。偌大的县衙只剩下老鸨一个人坐在院里深思起来。

出来的时候黄飞他们可以跟林火同坐一辆马车,可回去的时候又多出来一个王福,他们就没有坐车的权利了。

林火独自坐在车上,心里五味杂陈,将今天发生的事情仔细回味了一遍,除了心里依旧笼罩在失恋的阴影下以外,多少还有了些内疚。

要不是王福出面处理了这事,最后会是什么结果还真不好说。

想到这,林火悄悄撩开了窗帘向后看去,只见黄飞

(快捷键 ←) 上一章:第142章县令梅的说章节列表下一页:第144章夏荷出事了(1/2)(快捷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