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看书网 » 都市小说 » 霸王,请跟小弟走一趟最新章节列表 » 第168章进1步的训练 (1/2)

第168章进1步的训练 (1/2)

文/旧梦寻花

一路走到了堂屋,得知林火还在后院住的时候,老板娘的认知又一次被刷新了,她这才知道,原来人住的地方也可以大成这样。

坐在堂屋的椅子上,老板娘感觉浑身上下都不得劲,连手都不知道该往哪放了。

“您先喝茶,二爷马上就过来。”

王福重新送上一碗茶水,垂手站在边上说道。

“好。”

老板娘忽然紧张了起来,也不敢多说话,端着茶碗就在那坐着。

“稀客呀稀客,有失远迎千万别埋怨我。”

林火人还没到声音就先到了,吓得老板娘一哆嗦,差点没把茶碗给扔了,赶紧站起来擦了擦嘴。

“大姐,是不是昨天晚上想我想的不行,今天就来找我了?”

林火一进门就嘻嘻哈哈地说道。

老板娘忍不住笑了,发现林火的身份虽然变了,可说话还是像以前一样没个正形。

“打扮得这么漂亮,该不是要去相亲吧?”

林火上下打量了老板娘一眼,做出一副被惊艳到了的表情来。

“你这张嘴就不能说点人话吗?”

老板娘一见到林火顿时就轻松了不少,见他一直拿自己开玩笑,直接伸手在他的脸上拧了拧。

王福看到这一幕,忽然又觉得林火跟老板娘的关系可能不只是朋友那么简单,反正这位二爷的思想跟正常人不同,没准口味独特一点也说不准。

“这是我窖里存了好些年的酒,专门给你带的,不收钱。”

老板娘把那个一直带进了堂屋的小坛子递给了林火。

林火接过来,是个陶罐,上边用泥巴封住还没开封呢,看着就像是有年头了,他也没有客气,直接交给王福:

“送我屋里去,记住,别让我大嫂抢走了。”

王福顿时感觉手里拿着的不是一坛酒而是一座山,压力倍增。

等到王福走后,屋里就剩下他们两个人了,林火招呼老板娘坐下,又想起了不少往事。

想喝好酒还不想多花钱,所以每次都死皮赖脸地缠着老板娘,都记不清认她当了多少回姐姐,不管跟她开什么样的玩笑也不会生气,林火一直把她当好人。

“大姐,你来找我不是光为了送这一坛子酒吧?”

林火笑着问道。

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他能理解,也不会鄙视,谁都希望自己有几个有权有势的朋友。

“晚上我想请你吃顿饭,你能不能赏脸来一趟,就在我那小店里。”

老板娘也没绕弯子,林火问了,她就说了。

“行,没问题,我一定去。”

林火都没犹豫,直接就答应了。

在他看来老板娘可能是遇到什么困难了,毕竟也算是相识一场,能帮就帮一把。

“那可说好了,就你自己来,不许带别人。”

老板娘见林火答应了,立刻就喜上眉梢的眉开眼笑了。

“我怎么听着这么害怕呢,让我自己去,你该不会是想绑票吧?”

林火故意往后缩了缩脖子,装作很害怕的样子。

“去你的,又不是大姑娘,绑你有什么用?”

老板娘瞪了他一眼,要不是桌子太大够不着,非得掐他一把才行。

两人又嘻嘻哈哈地说笑了一会,老板娘起身告辞,林火亲自把她送到了门外。

临走的时候老板娘还再三叮嘱林火晚上一定要来,一旁的王福又忍不住浮想联翩了,觉得林火还真不是一般的不挑食。

能跟丫鬟玩到一块,跟自己勾肩搭背,还跟卖酒的女人共约晚餐,王福越想越觉得二爷是个很亲民的人。

老板娘在回去的路上特意割了几斤肉,又买了点下酒的小菜,回到酒铺以后就把儿子儿媳都赶回家,酒铺暂停营业,关了门在里边准备了起来。

林火等到项羽回来后,直接就拉着他去了练武堂,通过这段时间的训练,亲兵们的整体素质提高了不少,他觉得是时候该加点新项目进去了。

项羽除了力气大,武艺也是相当的高强,林火跟他商量过了,让他教亲兵们一些近身格斗的技巧,尤其是那种一招就能毙命的法子,不需要多花哨,但一定要有效。

“誓死追随大将军。”

亲兵们一见到项羽的面就开始喊了起来,而且还是一声接一声不停地喊,直到项羽摆了摆手他们才停下来。

“今天我把大将军找来就是让他教你们一些搏斗的法子,从现在开始兄弟们训练的重点就从体能转向技巧了,当然体能这方面也不能拉下,等到大家能够熟练掌握技巧后,我们还会有进一步的训练,大家有信心没有?”

林火背着手,站在亲兵们面前问道。

“有,有...”

一声高过一声的吼叫,听得项羽都有些心惊,感觉这些亲兵们的士气上涨了不少。

“好,接下来就由大将军给你们演练,大家也可以自由发挥,如果想到了什么近身搏斗的难题或者有效的法子,随时都可以提出来。”

林火训完话后朝项羽示意了一下,然后退后了几步,站在场边观摩。

项羽糊里糊涂地示范了几个招数之后,亲兵们都开始学着样子比划起来,黄飞抱了抱拳朗声说道:

“大将军,属下有个问题想不明白,还请大将军帮忙解释一下。”

项羽点点头:“好,你说。”

“假如大将军和属下正在空手相搏。”

黄飞说着上前几步站在项羽面前,摆出了一幅进攻的架势,项羽也很配合地开始接招

(快捷键 ←) 上一章:第167章抓住这条线章节列表下一页:第169章居安思危(1/2)(快捷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