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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热议 (1/2)

文/归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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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雷正义结束聊天,李桦马上就在奇点申请了作者,笔名,仍旧是‘木华’!

接着,就是创建作品,《诛仙》,然后一口气上传了近四十万字的章节,直接就持平了幻刀的《诛仙》更新数字。

因为李桦还没有跟幻刀签合同,自然也就用不着通知他们了,所以他直接就在微博上,幻刀《诛仙》最新的更新中,向所有读者发布了转站的消息。

并在qq主群中,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十九个书迷群的群主以及管理员。

转站的消息一出,主群顿时就炸锅了。

“我去,大神要转站了?不会吧,好端端的为什么要转站?”

“我靠,你还不知道嘛?好像是大神跟幻刀闹别扭了,因为合同的事。”

“我今天看了龙空,都憋了一天了,木华,求真相啊。”

“难道大神是跟幻刀要大神合同,结果人家没给,大神就负气出走?”

李桦看着主群里的评论,苦笑,但却不能再坐视了,这可是自己的大本营,若是后院再起火,天知道龙空啊,狗扑啊,贴吧啊,会把自己骂成什么样。

于是他发言了。

木华:“既然大家都很好奇,那我就说说吧。”

“我去,大神终于要说出真相了。”

“好期待,感觉比看小说还要过瘾!”

李桦发道:“首先,龙空的那个加精置顶的帖子,是污蔑,我从来没有向幻刀有过任何非分的要求,相反,却是幻刀给了我一份杀人于无形的死亡合同!”

“握草,死亡合同,什么情况,卖身契嘛?”

“木华,大神,方便仔细讲讲嘛?”

李桦继续道:“我直接截图给你们看吧。”

接着,李桦就直接将《诛仙》的合同拿了出来,然后将关于版权的优先权拍照发到了群里。

“优先权?这是什么鬼?”

“优先权?同等价格下幻刀拥有优先购买权?这个条约很正常啊,没什么问题啊。”

“是啊,我家就是做生意的,那什么优先权也老是签,没听他说过有什么大问题啊。”

“大神的意思,这优先权就是所谓的死亡合同?不懂啊。”

果然,李桦苦笑,这个世界的读者对于优先权的认知还没有达到前世那种程度,只好一字一句的解释了。

“那我就给你们详细解释一下这个优先权对于我们网文作者的害处吧。”

“正如之前那位群主说的,优先权就是在同等价格下幻刀拥有优先购买《诛仙》版权的权力,也就是说,无论是作者出售版权还是其它游戏公司或者影视公司想要收购你的版权,都没有办法绕开幻刀这座大山……”

啰啰嗦嗦一大堆,李桦总算是把这个看似没什么问题但其中隐藏着无穷机关的优先权解释清楚了。

“我了个去,幻刀好卑鄙啊!”

“如果大神说的是真的,那以后谁还敢在幻刀写书啊。”

“所有版权虽然明面上都是作者本人的,实际却都操纵在幻刀手中,好心机啊。”

“关键还没触犯法律,绝了真是!”

“他们怎么想出来的啊……”

李桦说道:“事实真相就是这样,因为我拒绝签下这份合同,所以,你们现在看到的知道的,就是后继发展了。”

“握草,原来是诬陷。”

“我就说咱们木华大神最纯洁了。”

“兄弟们,赶紧给十九个大群的兄弟姐妹们解释清楚,然后发动所有人去龙空,去贴吧,去狗扑,去同城游,给咱木华大神解释一波,同时也让所有人都看清幻刀的真面目!”

“gogogo!”

之后,李桦就看到十九个大群的聊天信息,从1+开始,疯狂的往上涨,很快就到了99+。

而幻刀《诛仙》下的评论区也已经彻底火爆了。

“我靠,木华要去奇点了?开什么玩笑!”

“我刚去奇点看了,那边真的也有《诛仙》了,而且还比幻刀的要多两章!”

“为什么换站?难道真的跟龙空里说的,因为合同谈不拢?”

“估计是木华心太大,幻刀容不下。”

“《九重天阙》已经都比《诛仙》还要火了,木华哪来的信心要大神合同?”

“难道以后看《诛仙》要去奇点?我都没奇点账号啊,而且充值vip好麻烦的说。”

李桦的微博下方。

“大神要转站了?喜闻乐见!”

“喜大普奔!”

“祝福大神在奇点成神!”

“木华大、傻、逼!一个扑街作者转个站他么的也发微博,有意思吗?”

“祝福新站扑成狗!”

“跟幻刀闹翻了,这可怎么办?”

而某些别有用心的人更是直接转发这条微博。

“武心独尊,大神,关于木华的转站,你怎么看?”

“幻刀,请问对于《诛仙》的转站,贵方有什么回应?”

“补天,《诛仙》转站,请问对于《九重天阙》有没有影响?”

上面三个微博账号,第一个自然就是之前跟李桦骂战过的慕容翔,第二个微博账号是幻刀的官方账号,最后一个‘补天’就是《九重天阙》的作者,六星级白金作家!

武心独尊几乎是在一分钟内就回复了这条转发。

“关于某些不自量力的扑街作者的转站,本人表示无能为力,正所谓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这位作家却是舍弃了高地幻刀,而扑向处在低谷的奇点,简直就是不知所谓,不过也是,大站的竞争太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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